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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处罚缴款了没有如何查看

行政纠纷
2024-04-23 21:32: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做的话可以问一下相关管理部门
  • 行政处罚后,如果行政机关是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当场缴纳罚款;如果是当场收缴的,应当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法律依据: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被行政处罚后,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交款;但是行政机关如果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则被处罚人应当按照处罚的数额、方式当场缴纳。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行政处罚决定如果是当场作出的,并且行政机关当场要求收缴的,则当场缴款;如果不是当场收缴的,则当事人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款。法律依据: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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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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