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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进小区有个小孩突然从两辆车之间冲出来,当时第一反应也按了刹车,她撞上来我和车一起倒了,她也摔在了车子的右侧,她腿只有点擦伤,我当时左手大拇指也擦破皮了,但是其他地方没感觉有什么结果第二天下午肩膀突然开始疼,去调监控看,当时倒地下左手着地肩膀碰车上了,去医院检查肩袖损伤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
2024-04-23 15:36:3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所可以咨询民事、刑事等,你可以把你的情况详细给我说一下
    追问:骑车进小区,一个小孩突然从两辆车之间冲出来,跑得很快,我当时按了刹车,她撞上来我和车子都倒了,那个小孩只是腿有点擦伤,我当时也没觉得有什么,第二天突然觉得肩膀疼,去调监控,发现倒地下的时候左手着地,左肩碰到了车子上,肩袖损伤,谁的责任,当时没有报警
  • 您好,麻烦再具体说一下情况,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追问:骑车进小区小孩突然两辆停着的车子中间冲出来,撞上了我,我和车都倒了,她也摔倒了,她只是腿有点擦伤,我可能太紧张了也没觉得有什么,第二天觉得肩膀疼,去调了监控,发现左手着地,左肩碰到了车子上,肩袖损伤了,谁的责任
  • 你好,你可以把你的具体情况介绍一下
  • 先报警处理,让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责任比例划分之后,对方依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如果有争议,再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如果认定是事故所致的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如果对方不予赔偿,可以向法院起诉。
  • 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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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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