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网上谈了一男朋友,期间他给我买了对耳钉,现在分手了,他给我要那对金耳钉,说不给他就起诉我,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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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一些东西,法律上认定是附解除条件的一种法律行为。如果最后双方没有结婚,东西要适当返还。男方只送了对耳钉,属于恋爱期间为了增进感情互送的礼物,法院原则上认定是赠与,赠与完成了就不能再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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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 属于赠与的,不返还的,进一步沟通我, 详细解答, 帮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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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恋爱期间赠与且未附条件的,分手后赠与的礼品无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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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赠与的个人首饰,一般不支付返还。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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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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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积极应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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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及时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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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