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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个人借了10万元,口头说好的千分之五日息。共分12周还清。已经换了三期,现在还不起了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4-04-22 11:51: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 

  • 你好,如果钱借了六七年,不还,涉及的金额是多少?可以先从侧面提醒,如果侧面提醒后还是不还,那此时应该正面和他交涉,说明自己的态度,仍旧不愿意还钱的话,可以请求他人协调处理这个问题,找朋友或者律师和对方谈判,要求马上还款,必要时可以要求赔偿,如果解决不了,应该采取起诉的方法解决,利用法律手段解决欠债人不还款的问题。
  • 对方借钱不还的,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可以约定延长还款期限。
    如果是有能力还款拒不还钱的,可以携带借款合同去法院起诉要求还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对方还不还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对方借钱不还的,可以在约定的借款期满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的期限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院做出生效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的,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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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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