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两年前,我被殴打了,当时没报警,手受伤了,去医院了,现在可能旧伤犯了

损害赔偿
2024-04-22 11:33:1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收集证据。可以起诉处理,积极维权
  • 您好,以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为准
  • 被打了可以报警。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以上,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及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可以及时报警处理
  • 法律分析:如果被殴打,应该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部门派员处理。同时应该主动向公安机关申请进行伤情鉴定,由公安机关安排被侵害人到指定机构进行鉴定,伤情鉴定的结果将影响侵害人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的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