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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被判了死刑,我说我有精神分裂症,做司法鉴定的时候我吃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吃的病情没有了,检查不出来我有精神分裂症,说我没有精神病,判我死刑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24-04-24 22:22: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法官是根据司法鉴定的结论来认定的,所以你最好是能在司法鉴定这个环节对你有利,否则就对你非常不利。司法鉴定时,鉴定人员会根据鉴定的标准来进行鉴定的,鉴定结论如果不对,律师可以调阅出来后进行研究,以重新提出鉴定申请。
  • 你好,以前就医的医院有住院病案或诊断证明,犯罪时没犯病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你好,有精神病不一定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两码事!
  • 提供你之前吃药的相关证据
  • 法律分析:有精神病的判不判死刑要看具体的情况。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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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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