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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了人家门口河边的笋算盗窃罪吗

刑事案件
2024-04-22 16:56: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算,如果有非法占用目的,挖掘他人河边的笋,数额较大的话,可以盗窃罪定罪。
  • 您好,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1、实施盗窃行为,符合以下构成要件的,就会成立盗窃罪:
    (1)盗窃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2)盗窃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3)盗窃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盗窃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 一般盗窃行为是以涉案金额来定性。涉案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就是刑事案件,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就以治安案件处理。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
    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盗窃罪的成立条件: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
    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
    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 属于盗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依据又未取得所有人许可而由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的财产,即非法地行使占有权能,包括善意的非法占有和恶意的非法占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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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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