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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处罚的罚金不是要上交国库吗,怎么交给公安局和检察院

刑事案件
2024-04-22 10:18:1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去办案机关了解情况。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由他们上交国库。请律师帮你好了。安徽达宁
  •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 刑事案件罚金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处罚。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或一次性缴纳罚金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的,可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罚金一般是用于惩治涉及刑事犯罪的违法分子的处罚措施,因此罚金不是行政处罚,而是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只是对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的警告措施,而刑事处罚则是针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的处罚。
    其中两者的执法机关也不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1、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或一次性缴纳罚金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的,可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五十二条 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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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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