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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人突然被拘留了,而且二十四小时内都没有停止拘留,我有什么办法了解他的情况吗

刑事案件
2024-04-22 12:45:08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超过24小时的话,正常来说你作为家属可以去询问原因或者要求送达拘留通知书。
  • 先弄清楚被哪里拘留的,再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或委托律师处理。
  • 这个时候公安也不会告知家属情况的,一般要72小时后。
  • 您好,这种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及时介入帮助他。
  • 知道嫌疑人被羁押在哪个看守所吗。
  • 你好 请问现在看到他的情况了吗
  • 你好,具体情况是?拘留在哪里?
  • 你好!去派出所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 应当委托律师立即展开辩护工作
  •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因为什么被抓
  • 法律分析:人被拘留了是会通知家属的。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六十四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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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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