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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他给我买了一部价值八千左右的手机,现在分手了他要我还钱,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4-04-22 13:33: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如果赠与手机的行为不存在附条件,我认为不需要返还。
  • 需要明确手机的性质,索要还是主动赠与。
  • 你好,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呢?

  • 一、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如何解决
    1、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解决方式如下:
    (1)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所赠与的财产,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一般不能撤销;
    (2)如果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购买了车辆或者房产的,产生经济纠纷时一般应按照共有财产的相关规定对财产进行处理,即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二、恋爱期间转账可以起诉要回吗
    恋爱期间转账是否可以起诉要回,一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明显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产,后来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作为彩礼主张对其进行返还;
    2、如果是一般的节日红包或者小额的赠送礼物等,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或者情谊行为,是无法主张返还的;
    3、如果当时的相关意思表示能够认定为借款的,可以主张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直接进行返还的。
  • 法律分析:在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或者日常的消费支出应当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系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而大额财物的赠与行为,往往是当事人一方基于结婚为目的的一种赠与,其赠与行为可以视为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
    建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借据、字条等,然后及时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最大限度的维护你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在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或者日常的消费支出应当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系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而大额财物的赠与行为,往往是当事人一方基于结婚为目的的一种赠与,其赠与行为可以视为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
    建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借据、字条等,然后及时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最大限度的维护你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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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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