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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预约后多久可以安排做鉴定

劳动纠纷
2024-04-22 11:06:58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工伤鉴定预约后多久可以安排做鉴定,这个时间因地区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预约排期而有所不同。不过,一般来说,工伤鉴定申请后,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会安排时间,通常在半个月左右会有通知。
  • 你好,我们这边有专业针对工伤人损的律师,具体什么情况看怎么帮到你?
  • 您好,根据您咨询的诉求问题,这边尽快给您联系您
  • 您好!这个需要看社保局规定,有7-15天之间的
  • 一般是在60天内做出结论,不会很久
  • 那看鉴定中心时间安排咯 一般一个月
  • 您 好,这个一般是自己在医院去预约
  • 工伤鉴定申请后半个月左右去鉴定。
  • 上午好,这个是伤情稳定之后的
  • 您好,您这边的医疗多少呢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 稍等有专业的人联系你
  • 工伤鉴定一般需要15日-60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法律分析:在工伤认定之后做工伤鉴定的时间:劳动者领取到工伤认定后,要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情况下,应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而职工接通知到指定医院做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工伤认定申请后的六十天内,可以做工伤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也叫作伤残等级鉴定,是必须要治愈出院而且已经取得了工伤认定书,才可以进行申请,时限也是有规定的。若是治愈出院前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要在治愈出院之后的1个月之内申请。
    若是治愈出院后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做出工伤认定书那天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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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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