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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了,男士无性功能,无精,生活中男士又不会正常交流‘,女方要求离婚,具体怎么办理?

婚姻家庭
2024-04-23 07:22: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协议离婚的,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原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二、起诉离婚的,原告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或户籍地法院立案。
  • 可以提出来协议离婚,也可以直接起诉的,没什么特别负复杂的程序。
  • 您好,您这边可以诉讼离婚。
  •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是关于诉讼离婚的规定,具体如下: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如果夫妻双方长期没有性生活的,可以离婚,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亲自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你好,可以签订书面协议进行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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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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