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实体店买了三件东西有两件不合格第三件还没有拿到,第三件可以退吗?

损害赔偿
2024-04-21 00:08: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目前我国实体店的售后服务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有额外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非商家承诺,否则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退货。
  • 分三种情况:一如果是质量问题是可以的退的,二如果商家有规定时间内退是可以的,三是不可以,只能协商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 法律分析:在一定条件下,在实体店买东西才能退。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专卖店是可以退货的。国家有“三包”政策规定,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产品说明书描述的产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