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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在我的田埂边种树,和他调解他不肯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04-21 08:59: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情况为相邻权纠纷,可以通过打官司方式处理。
  • 法律分析:建议您先行与邻居协商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找第三方协调,如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协调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协商未果可以起诉解决

  • 1、邻居家的树威胁到本人房屋的,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2、相邻关系中,因种树问题影响邻居房屋使用,威胁房屋安全的,相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碍。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上述诉讼请求,如经法院查证属实,会依法予以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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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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