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收到法院的“执行异议申请书”后,应怎么办呢?
-
您好,可以向法院提出答辩意见。
-
建议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
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申请后,没有任何回应的处理办法是: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令执行法院在三日内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令执行法院在三日内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
-
"借钱不还申请执行的如下:1、债权人依法向公证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件。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违法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申请复议的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人收到执行申请或者移交执行书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 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人应当出示证书。执行完成后,应当记录执行情况,并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
追讨债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再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