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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饮料,这家就比别人家贵五角,我可以投诉举报吗

损害赔偿
2024-04-22 07:00: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确定是店家私自涨价,可以向当地物价局举报,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 如果确定是店家私自涨价,可以向当地物价局举报,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二条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准登记。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卷烟、雪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卷烟、雪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结合市场销售情况下达。
  • 如果确定是店家私自涨价,可以向当地物价局举报,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二条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准登记。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卷烟、雪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卷烟、雪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结合市场销售情况下达。
  • 法律分析:如果确定是店家私自涨价,可以向当地物价局举报,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二条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准登记。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卷烟、雪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卷烟、雪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结合市场销售情况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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