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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假如a喝酒后想动手打人,b出手阻拦,a不听且出拳打b,b还手,在两人拉扯过程中不知是谁掏出刀子,a把b的手腕划伤,b抢过刀子乱捅了a几刀(b在当天也喝过酒,但距离时间较长),b逃离现场,后b自首。勘验现场的时候未找到凶器,ab各执一词,都说刀是对方拿出的。伤情鉴定为a重伤二级,b为轻微伤。请问这样要怎么判?b判不判罪,是算故意伤害还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求解答,感谢

刑事案件
2024-04-22 08:53:2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a不构成犯罪,但须对b作经济损失的赔偿。b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最终被定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通过从法律专业角度和办案经验积极争取,不排除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可能。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争取减轻或免除处罚,建议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帮助。委托律师办案如同看病,着手越早效果越好,越往后就越被动。
  • 属于正当防卫,是否过当需要看具体情节
  • 法律分析:酒后打架闹事的,应及时报警,然后伤者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鉴定伤情。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喝酒先动手反而被打伤会根据相关情况进行处理。相关人员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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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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