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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店铺没有租赁合同,房东又要收回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4-04-22 13:56:10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的租赁关系被视为不定期租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定期租赁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但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这意味着,房东有权收回房屋,但应给予您合理的搬迁时间。
  • 答,与房东协商,寻求法律援助,了解房东收回商铺的原因,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可以表示愿意与房东签订合同
  • 您好!这种情况是因为什么原因没签合同,房东为什么要收回
  • 你好,我店铺没有租赁合同,房东又要收回怎么办
  • 收回原因是什么?未签租赁合同的原因是什么?
  • 您好,店铺租赁合同纠纷可以处理。
  • 您好,您有其他的租赁凭证的吗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的 的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赔偿
  • 你好,一直都没签租赁合同吗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的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 房东不给店铺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可以向出租方索要,暂时无法取得原件的可以要求出租方提供复印件并在上面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出租方拒绝提供的可以要求房产管理部门介入,拒绝订立的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没有租房合同对方要收回房屋,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执意收回房屋,也属于合法行为。此时,只能搬出房屋。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没有租房合同对方要收回房屋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租赁物即房屋,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租房合同的约定状态。没有租房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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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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