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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要咨询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的问题

合同纠纷
2024-04-20 16:00:5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究你的描述,应当详细说明你的疑问。
    追问:这是房屋租赁合同,我不租了房东让我4.25号必须搬出去,我交了5月份的房租了
    解答:租期未到,房东强行解除合同,你可要求退还未发生的房租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主张租金到期日搬离。
  • 你好,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呢?
    追问:费用,如抵扣后有余款,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
    六、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当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交还甲方。甲乙双方应当对以上物品及物业费、水、电使用情况进
  • 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等。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民法典、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房屋租赁合同应写明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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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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