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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2012年在衡水工地干活被电死了,赔偿金60万全被我嫂子拿走!我爸妈索要多次不给!十多年来,爸妈生病住院吃药一分都不给,而且她还用这钱买了房子,请问打官司钱能追回多少

劳动纠纷
2024-04-20 13:39:3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法院错判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如果财产可以归还或复原,则财产应归还或复原。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按其前一年全国职工平均日工资计算日工资。
    如果造成人身伤害,则应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和因失业造成的收入减少补偿。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造成精神损害的,应当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侵权影响范围内向被害人致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给予相应的精神损害救济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 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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