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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发现再审原调解书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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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15:21:1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实存在错误,需要再审,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这意味着,如果院长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再审原调解书确实存在错误,他有权决定进行再审。在再审过程中,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且如果经再审作出新判决,同时撤销原判决;如果经再审维持原判决,则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 您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院长如果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存在错误,并且认为需要再审,应当将此情况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因此,院长本身并没有直接决定再审的权力,而是需要将相关情况提交给审判委员会处理
  • 需要结合具体内容,时间多久了?可电
  • 您好,水木法律为您服务
  • 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六个月。 有以下四种情形的,当事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做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是当时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做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有上述四种情形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法律效力上,调解书与判决书没有差别,都是具有强制力的裁判文书,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对于审判监督程序,调解书的再审与判决书的再审也有差异。调解书的再审,只有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否则一般是不予再审。
    对于判决书来说,只要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便可以启动再审。主要还是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错误,事实方面主要由证据来认定,法律适用那就经常存有争议。另外,拒不执行生效的调解书,同样会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第一款第六款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若从这规定来看,似乎不包含调解书。
    但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法院都会作出相应的裁定书。只要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执行裁定书的内容,符合规定的,仍然涉嫌拒不执行生效裁定罪。另外,不管是从法律文书的性质和内容、立法意图等等来看,都应当将调解书列为拒执罪内容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再审。 再审后,如果确有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撤销原审调解书,重新作出判决,或者依法调解。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有民事主体 (当事人)、意思表示和行为内容 (权利与义务),而生效要件则要求民事主体须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和行为内容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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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