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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离婚现在属于分居状态,男方要把孩子(女儿6岁)带到他的城市上学,我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去咨询

婚姻家庭
2024-04-20 12:26: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抚养关系按照结婚时约定,如需变更,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 建议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 被起诉离婚孩子会给最适宜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母方有法定不适宜抚养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可以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分析:夫妻在离婚诉讼期间,往往会出现分居或者都不想尽义务的消极怠工状态,那这种情况下孩子如何带养就成为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即使是在夫妻闹离婚期间,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依然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男女双方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孩子先由谁进行暂时性的抚养,另外一方可以支付或不支付抚养费,等待最终经由法院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如果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可由审理夫妻二人离婚诉讼的法院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但法院最终判决后,根据判决来抚养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孩子两周岁以下的,一般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女方起诉离婚的,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一般从有利于孩子抚养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决定由哪一方抚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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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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