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药店需要注意的手续包括:需要确认对方许可证件、营业执照是否齐全,然后签订转让协议,详细约定各方面的细节,然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转让前须注意:
1、有无债务、医疗及权属纠纷;
2、口碑影响;
3、挂靠费,药店是需要挂靠的,挂靠费每个地方不同;
4、需要将所有的证件(工商、税务、卫生等)过户;
5、本人或聘请人员要持证上岗(药剂师、医师等);
6、如果转让了药材和医疗器具,要逐个验收,并双方签字认可。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