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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重组家庭 女方婚前育有两个孩子,且判给男方,再婚后又生育两胎,再婚男方婚前无生育,现在他们的孩子是几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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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22:34:2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重组家庭一般是可以生孩子的,只要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这两种情况之一就可以生孩子。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 法律分析:只要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的就行,对于再婚家庭,如果在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的,再婚后仍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重新组合的家庭算新的家庭,生下的第一个孩子算一胎。法律依据:《生育政策》 特殊政策 :
    (一)无违反生育政策多生子女;
    (二)夫妻双方提出生育申请;
    (三)家庭环境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2)再婚前一方已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现家庭无子女的夫妻;
    (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夫妻;
    (4)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丧偶,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
    (5)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双胞胎,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两个子女都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6)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根据国家《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国家计生委第7号令附件),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再婚后现家庭有一个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家庭无子女,是指夫妻新组合的家庭无未成年子女,再婚前所生的未成年子女依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随前配偶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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