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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11月份交通事故,双方均无人员伤亡,判定我全责,车辆已由保险公司修理赔付。对方提出修车期间交通费9000元,协调2000元未果,对方上述法院,开庭审理,对方提供租车合同票据未得到认可,法院限期重新提供。闭庭后,等待消息。法院也没有消息通告等。近期对方打了2次电话说判决下来,判赔付对方2000。我告知对方法院判决通知我未收到,等收到法院判决再说。今天微信收到信息“微信支付账户限制”,这种情况合法吗?我该咋办呢?

证券投资
2024-04-22 21:17: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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