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要进行罚款。因此,没有驾照开车的处罚是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会将拘留处罚决定书的副本抄送被侵害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