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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无法享受期限领取不了是怎么回事

劳动纠纷
2024-04-19 15:36:4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3个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金领取的时间限制主要体现在失业人员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关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内没有申请,将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一旦满足了申请条件,就可以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且没有进一步的申请时间限制。
  • 你好,失业金无可享受期限,无法申领指的是其失业保险不符合申领期限的规定,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 失业金无可享受期限,无法申领指的是其失业保险不符合申领期限的规定,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 您好,您之前社保缴纳了多长时间呢
  • 失业金不领取不会过期的。失业金是没有领取的时限的,只要用户符合标准即可领取。按照失业金的领取标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 问问失业金管理部门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条件的也可以自愿缴费,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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