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因为公司自己经营的问题,没有变动我的岗位,但是压缩了我上班的天数让我少上七天,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扣除我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把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按上班天数发放吗?签订的有长期正式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24-04-19 20:48:0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一切围绕合同约定,不能乱改,不然要合同干嘛啊。
  • 你好,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
  • 法律分析:请事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
    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员工的日工资为:月工资除以
    21.75。员工应被扣除的工资为:日工资乘以请假天数。员工当月应当领取的工资为:月工资减去被扣除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此,劳动者和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并不禁止,但不要对其中一项工作的完成造成严重影响。但还要看您目前单位的性质,或者劳动合同中有无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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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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