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家公司入职了20多天 人事并没有带我办理指纹打卡,签订合同,把我辞掉了 到了结算工资的时候 说我在职的时间只有13天 并且工资没有按照入职前谈的薪资范围 这种我有办法走劳动仲裁吗

劳动纠纷
2024-04-18 21:41: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去反映,也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厂牌、入职登记表等;
    2、离职时间证明,如:解除劳动通知书,辞工单等;
    3、工资数额及未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工资银行卡流水,考勤流水等。
  • 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向用人单位进行讨薪,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