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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我负主要责任。我的电瓶车对方的保险公司拿去修好后要我先符修车费1000元我不愿意对方就不让我把车开走,还发信息我,要求我赔偿对方机动车辆的车损1050 0元。我自己的医药费也是自己符的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如何与对方沟通?

交通事故
2024-04-18 22:32:5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就赔偿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可能需要诉讼解决。
  • 支付费用,开具发票,可以一并主张赔偿的
  • 您好,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那就按责任占比进行赔偿
  • 法律分析:要求对方赔偿。如调解不成,在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打己方的保险公司报案电话,让他们的查勘员来定损,然后修理受损。车辆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己方保险公司给定出的汽车车损数额及其它保险索赔所需相关材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要求对方赔偿。如调解不成,在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打己方的保险公司报案电话,让他们的查勘员来定损,然后修理受损。车辆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己方保险公司给定出的汽车车损数额及其它保险索赔所需相关材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不报保险公司,你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定损,定损后修好车,保留好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没你的维修发票对方的保险结不了案,保险公司也会催他与你联系。
    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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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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