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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7岁儿子被30男子叫猴子,我儿子用刀划伤男子的手长10cm深3cm,未伤到骨,男子报警,立案,男子出院后要求赔偿2个月的误工费15000元。请问该不该赔偿

损害赔偿
2024-04-18 18:16: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情况的话还必须要看伤情的鉴定情况,还有是否有实际的误工情况产生
  • 如果已经刑事立案的情况下,民事赔偿要看误工费是否有收入减少的证据等。

  • 是可以主张赔偿的,一般参照人身伤害的赔偿标准处理,主要包括: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需要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可以要补偿,而不是赔偿。可以向孩子的父母索要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请和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侵权纠纷中,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来计算,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同时法院会考虑侵权行为发生的起因、经过、结果,综合判断双方的过错程度,按照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决定最终的赔偿范围。
    相关法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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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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