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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下我当时交个认筹金 然后销售让我晚上去售楼处看房给我说先选房子 不着急付款 然后选完房子以后 就让我签了一个协议 当时我也没看是认购协议 销售也没告诉我是认购协议 我还问了不是立马付钱吧 他说不着急 然后我不想买房子了才告诉我是认购协议 不买的话 交的钱不能退 请问这种合理吗 我应该怎么办才能给我退钱

房产纠纷
2024-04-19 11:10: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身份证接,先留身双方之间签订书面的合同了
  • 你好,可以把认购协议发我帮你看看。
  • 您好,协商不了您可以申诉解决纠纷
  • 您好,很高兴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 1、买房认筹的钱可以退,认筹的钱并不等于定金,购房者可以要求返还。但如果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中将认筹金约定为定金的,则认筹金是否可以退,要看符不符合退定金的条件。如果是因为购房者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认筹金不退,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的原因,则认筹金可以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买房如果不退认筹金能拨打12315投诉。
    12315是我国消费者维权的热线,购房纠纷属于消费纠纷,房屋买卖双方符合判断消费者的标准。购房过程中一方未按约履行合同导致另一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谓的认筹金就是买房者买房诚信的一种表达方式,买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并没有确立责任与义务合约关系,所以就不具备法律属性,也不具备担保和惩罚性质。买房者在缴纳认筹金时,一定要仔细看合同,明确是认筹金而不是定金,并且在合同上必须有注明无条件退还条款。
    所以认筹金不等同于定金,所谓的定金是签署合同保证金,认筹金是不具备任何担保属性,只要买房者不愿意买房或是没买到房,所以开发商就必须是无条件退还认筹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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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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