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公司有正式工和合同工(我们叫零工)之分.公司营业窗口被另一公司承包.我们主要受理电信的各类业务 但是工资相差甚远. 正式工受理一条宽带有150左右,而营业员只有10元.且,营业员按合同规定每月休息5天,最底工资不底于当地最底工资(一般是600).而我们没有固定工资,也就是说一个月受理的业务就是每月工资,如收缴话费30万,其中20万按千分之三,10万按千分之一(全由上面领导定)所以一般工资都在一千元左右. 营业时间是从早7:30到晚5:00.中午无休息时间.一般小地方一个营业窗口配一个营业员,也就是说吃饭时间和工作时间一起.公司还规定,要有礼貌用语,你好,谢谢,再见不到位扣钱.忙的时候是连站起来的时间都没有的. 公司内部也制定一了一系列的扣钱办法,如抽屉里的营业款有一百元的,50元的超过10张.(大额面值的有投币柜) 合同上有明显的拼补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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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全是合同工,不再区分合同工和零工了,工资的制度应符合法律和合同的约定,公司的规章制度主要公司制定,不违背法律就行,你以上所说法律没有做相关规定,关于工资,我觉得不太合理,既是单位员工,应有最低工资,上班时间主要根据公司的工作性质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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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