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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指名道姓的骂后他觉得我骂他然后揪着我的衣领,在拉拽的过程中指甲刮破了他右下脸颊,之后调解,要求医药费这怎么算

损害赔偿
2024-04-18 17:01:1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既然是调解的话,你可以承担医药费,如果不愿意全部承担的话,你可以和对方协商承担比例。
  • 你好,医药费以医院的发票为赔偿标准。
  • 您好 事发地有监控吗?或者目击证人
    追问:没有监控,但是有舍友看到了
  • 报警处理为好,提供相关证据


  • 法律分析:民事赔偿,可以只赔偿医药费,如果对方要求过高,高出医药费部分可以不予赔偿。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对方伤情如何有鉴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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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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