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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事,我想月底辞职,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4-20 13:34:4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提前通知即可。试用期内提前3天,转正后提前30天。
  • 你好,建议跟单位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 
  • 您好!建议您提前书面告知单位。
  • 你好,建议和公司相关人员协商。
  • 建议辞职的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劳动者家里有急事需要立即辞职的,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具有拖欠克扣工资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与其解约;如果在试用期的,则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辞职;过了试用期的,则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法律依据:《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
    辞职信本身,作为员工的一种结束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是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会对劳动关系结束的性质、双方责任的划分产生最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员工在写辞职信时,是需要慎重思考,绝对有必要三思而后行的。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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