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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侵犯我姓名权7年,我要求赔偿多少范围内合适?

损害赔偿
2024-04-18 20:37: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侵权赔偿要结合损害后果、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及获利情况等因素确定。
  • 侵犯姓名权有这些表现方式:
    1、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2、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
    3、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等。
    一般赔偿精神损失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赔偿:侵权人应该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侵权所造成的损失,姓名权人身心受到伤害的还可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当事人对于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害行为人进行补偿。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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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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