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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年政府说来给大家测量土地,发房产证,但是几年了我家都没有拿到房产证,现在查明是发错了给别人家了,即我家房子的宗地号对应了别的户主,现房管所说来做一个变更,对应我爸妈的名字,我想问一下这个房产变更记录会对我家房子有什么影响吗?

房产纠纷
2024-04-18 09:58: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要当事人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提供申请书、房产证、产权变更材料等的资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 法律分析:不动产变更登记的适用范围有以下几种:
    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已经发生变更的时候;
    2、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一切状况已经变更的;
    3、不动产权利的期限、来源以及其他状况发生变化的;
    4、同一权利人的分割或者是合并不动产的。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 房产证现在统一称之为不动产证,如果有遇到房产证的相关问题,可以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咨询相关的解决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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