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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一下在建筑发生意外的补偿问题

交通事故
2024-04-18 13:54: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属于工伤情形的,应当申请认定工伤;不符合工伤情形的,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 您好,您是在工地受伤了吗,如果受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 详细情况是什么内容,可以具体说说
  •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索赔补偿标准是:当事人可以根据索赔事件的实际增加天数确定索赔工期,依法赔偿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材料费、保险费、设备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建筑工程索赔补偿标准是:当事人可以根据索赔事件的实际增加天数确定索赔工期,依法赔偿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材料费、保险费、设备费等费用。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建筑工程索赔补偿标准是:当事人可以根据索赔事件的实际增加天数确定索赔工期,依法赔偿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材料费、保险费、设备费等费用。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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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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