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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下判决书下来了 判决十天内还清民间借贷 但是现在没有这么多钱还 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结清吗

债权债务
2024-04-19 10:36:26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来解决的,也可以法院起诉对方,有没有相关证据的
  • 你好,这个可以和当事人协商,当事人愿意的话是没什么问题的
  • 过十天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你可以和对方协商。
  • 这个的话如果是法院下的判决的话,你只能是
  • 你好,这边是可以与 对方协商共同的呢
  • 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 你好为你转接人工客服d
  • 是的。对于民间借贷债务,法院在依法判决的情况下,通常判令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还清。而在主持双方调解的情况下,经双方达成一致,是可以约定分期还款的。
  • 判决书下来,具体还款时间根据判决书的规定。法院判决书有还款日期,限定债务人应当在此期限前自行偿还债务。如果超过期限,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
    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判决生效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该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如果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
    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百一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法律分析:法院判决赔偿钱能否分期付,主要是看对方是否同意,如对方同意,则可以分期付款;如对方不同意的,则仍应该按照判决所确定的日期内和方式付款。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如果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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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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