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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开庭后通知调解庭要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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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10:38: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调解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人民法院才能对民事案件进行调解,不能有任何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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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二审开庭时,可以只有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在庭上,是先行调解,如果达成了调解协议则不再开庭审理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二审法院可以进行调解的情况分别有: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当事人可以自愿调解;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当事人可以自愿调解;法定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六条
    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 二审也会有调解程序,按标准走应该是开庭结束前调解,但也有的法官先试着调解,当然,无论在先在后,这都不是强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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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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