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若在10年前因摩托车违章被处以行政处罚,且该处罚为罚款的,则现在应当向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以及滞纳金。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