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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逃逸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 名下没有房车 该怎么做让对方付出代价

刑事案件
2024-04-18 16:03:2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边想要解决纠纷问题吗,有没有协商调解
  • 你好,这边有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吗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详细分析
  • 你好,是如何划分责任的啊
  • 法律分析:对于肇事逃逸,被害人以及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院会进行依法判决。犯罪分子被判处刑事处罚后,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可能会被强制执行
  • 对于肇事逃逸,被害人以及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院会进行依法判决。犯罪分子被判处刑事处罚后,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了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时,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的费用。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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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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