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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人口多分田地的时候,漏分了一整户

征地拆迁
2024-04-17 21:06:1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国土局)申请遗失。
    2、在当地主要报纸上登报遗失申明二次。前减下保存遗失申明。
    3、6个月后拿遗失申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国土局)申请补办房地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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