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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学生在学校被同学故意用小刀割伤,受伤方的家长要如何处理

损害赔偿
2024-04-18 11:41:2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可以要求对赔偿并道歉的啊
  • 晚上好,可以要求对方监护人赔偿的
  •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赔偿
  • 可以要求对方的家长赔偿费用
  • 你好为你转接人工客服d
  • 应当积极和受伤的家长方以及校方进行三方协商调解,孩子闹着玩造成同学受伤是很常见的事,既然造成了对方伤害就要给与相应的赔偿,具体怎么赔偿还要看孩子受伤程度,花费了多少医疗费,需不需要后续的治疗等等方面。
  • 法律分析:在学校故意伤害他人。伤势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致被害人轻伤及以上,而轻微伤就是治安案件。对于轻伤,既属于自诉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也可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这里,被害人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无论是自诉还是公诉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的处理: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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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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