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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户籍入户时间是无迁移应该填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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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18:49: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以户口簿登记的为准
  • 法律分析:如果当事人已经领取了户口迁移证的,是不可以的:
    1、原籍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在当事人领取迁移证时,就已经注销;
    2、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在户口迁入地也不会有当事人的户籍信息;
    3、当事人应尽快办理落户手续,否则会成为无户口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法律分析:不迁户口的理由,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可以写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发展前景较好、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目前来说,户口所在地并未实行户籍制度改革;
    2、而户口迁移后(如:学校集体户、配偶的户口是居民户口等),将不能参与户口原籍地的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
    3、在当事人是升学入户的前提下,可以写毕业后实现就业的,户口会成为单位的集体户,使用户口本时需要经过”集体户主“的同意,因此户口不选择随迁至学校;
    4、具体可以事先咨询学校的班主任老师等,参照其他类似同学的不迁移户口理由来填列即可。法律依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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