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婚前老公全款房屋,老公现在生病不能自理,婆婆有权利处置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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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婆婆是否有权处置,看是否取得男方的有效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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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定是男方个人财产,除有特殊约定或规定外,其他人没有权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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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无权处理,当然仍然存在婚前财产公证、照料义务等现实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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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般是不对夫妻的婚前房产进行处理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后是不处理,谁的房子就归谁。离婚时处理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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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婚前财产婚后可以自由处置。个人婚前财产依法属于个人财产,个人可以随意处置个人财产,只需要处置财产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但如果是处置自己的不动产,则可能需要双方签字,因为不动产比较特殊。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
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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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