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要一笔欠款,欠款人是李先生,但是这个李先生当时把钱给张先生,现在李先生把张先生告上法庭,李先生要我出证据,不给证据李先生钱就不给我了,但是我和这个张先生就没有接触过。欠条也是上都是李先生名字 字迹,我想问这个欠款怎么追缴?谢谢
-
你好,愿意为你提供法律保障
-
找出相关证据,依法追缴。
-
无论欠钱金额多少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债款。欠款的民事纠纷,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对欠款数额法律上没有最低额限制,理论上讲,欠一元钱也可以到法院起诉。当然,欠款数额如果比较小,是否值得起诉由当事人自己考虑决定。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支付令。《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追收欠款的方式:
1、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解决;
2、委托追账机构解决;
3、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