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派出所做完笔录要给回执吗

其他
2024-04-17 12:45: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正常来说还是需要给一个报案回执的
  • 法律分析:回执只是一个接警的证明而已,案件的经过是制作成笔录在经办民警手上。
    一、报案回执单: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 法律分析:《案件回执单》是应该在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出具的,报案的流程大致是,首先警察给你做笔录,然后让你签字按手印,这些结束后,等个十几分钟就会拿回执单,回执单上写些案情基本资料及受理编号信息。也就是说,公民在报案以后办事人员应当立即填写回执单交付报案人,如果派出所没有按规定填发回执单的,可以向派出所负责人索要回执单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解决行政案件流程限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投诉、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投诉人、扭送人,一份附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 笔录后派出所没给回执单不违法。公民在报案以后,办事人员应当填写回执单交付给报案人,派出所没有按照规定填发回执单,可以向派出所负责人索要回执单。群众到公安机关报警时,公安民警必须认真登记并发给报警回执。
    对属于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一般要在一周内办妥,未能办妥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辖区或本警种管辖的案件,要在两天内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并向群众解释清楚。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