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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担保人名字不是本人写,担保人要承担责任吗

债权债务
2024-04-18 09:57:4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不是担保人本人签字也没有证据证明担保人本人同意担保或者追究同意的,应该认定无效
  • 你好,需要提出证据证明非本人所写,否则很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 如果不是本人签字的话,不需要承担责
  • 不是本人签字的,本人不承担责任。
  • 您好担保问题可以帮你
  • 法律分析:需要。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第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第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担保人的名字和身份证的名字虽然不一致,但只要担保人自己承认或者能证明担保人担保过程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该担保行为是成立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法律分析:需要,借款的时候担保人需要知道,同时需要担保人签字, 否则不在法律文书上签署名字,没办法证明担保人的事实,法律上也不会承认,一旦有事担保人也不会承担责任。 所以,作为担保人必须在协议上签署自己的名字,甚至要画押,这是履行担保人义务的最基本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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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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