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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在南方那边登记,离婚时可以在女方登记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24-04-18 00:00:51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双方对离婚事项协商一致,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签订离婚协议书,可以到一方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无强制要求到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大部分省份现已支持跨省登记,如在一方是广东省户籍,即可在广东省内城市办理登记,如双方非广东户籍,有某市居住证,也可以在该市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如您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有分歧,可以电询。
  • 根据《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此处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是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您好,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去原办理民政,具体还要看当地民政有没有联网通办。
  • 在男方登记结婚可以在女方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地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 您好 离婚可以在夫妻双方的任意一方办理1
  • 你好,这个是不可以的,需要到登记地离婚。
  • 你好,这边是需要在结婚的地方登记
  • 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 你好y,这边为你转接人工客服
  • 你好是可以到女方户籍地离婚的
  • 离婚不一定要在登记结婚的地方离,任意一方的户籍地均可办理。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是需要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共同债务处理等事项。
    申请之后,度过离婚冷静期,便可以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办离婚登记需要如下条件: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双方依法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均领取离婚证等。
    因为自双方领取离婚证时,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离婚协议生效。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登记离婚可以到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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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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